文山:建立紀委書記“一年兩例會”制度為貧困縣“會診開方”

發布時間:2018-06-20 07:51:22   來源:文山州紀委

定期匯總分析問題、交流工作情況、督促推動落實……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有關決策部署,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實現廉潔高效扶貧,根據中央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六項制度規定和省紀委要求,近日,文山州建立貧困縣紀委書記“一年兩例會”制度。

制度規定,“一年兩例會”會議由州紀委、州監委組織召開,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參會人員為8縣(市)紀委書記,州紀委機關相關室(部)、各派駐(出)機構、州委巡察辦主要負責同志。根據需要,州級行業扶貧部門相關負責同志參加。

要求會前各縣(市)紀委和參會的州級行業扶貧部門針對本縣(市)、本部門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要進行總結,定期分析、查找問題和不足,總結規律,形成階段性工作情況,會前上報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會上組織傳達學習中央紀委、省紀委關于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政策規定和部署要求,總結上一次例會工作安排落實情況及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分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交流工作經驗,安排部署全州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任務。

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每年年底對各縣(市)落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并將檢查情況向州紀委報告。對落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不力、擔當不夠的,將由州紀委主要領導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直至問責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劉啟麗  李萬輝)